loscrimmage
发表于 2015-6-9 12:28:00
引用41楼 @喜鹊和乌鸦 发表的:
别说酸话,觉得我说的有不对的地方,光明正大的反驳。
不能的话请闭嘴,这么说事为你好。
为什么是酸话? 如果你觉得球迷举动勇敢正义,那么你们俱乐部也是同样勇敢正义
喜鹊和乌鸦
发表于 2015-6-9 12:29:00
引用42楼 @loscrimmage 发表的:
为什么是酸话? 如果你觉得球迷举动勇敢正义,那么你们俱乐部也是同样勇敢正义
行了吧。再次邀请你反驳我的观点,别说这些没用的。
lujiajin
发表于 2015-6-9 12:29:00
引用37楼 @在7区 发表的:
这一曝光了,随后去的人不会少, 出入小心.
哈哈,其实我都不怎么回帖的,只看不说话,上面的人都好凶的
loscrimmage
发表于 2015-6-9 12:35:00
引用43楼 @喜鹊和乌鸦 发表的:
行了吧。再次邀请你反驳我的观点,别说这些没用的。
“Self righteousness belongs to narrow-minded.”
― Toba Beta
坏未来
发表于 2015-6-9 12:35:00
引用38楼 @loscrimmage 发表的:
真的哎。什么样的俱乐部什么样的球迷。
真的哎。什么样的爹妈什么样的孩子
这两天怎么不嚷嚷库卡打人了?
喜鹊和乌鸦
发表于 2015-6-9 12:36:00
引用45楼 @loscrimmage 发表的:
“Self righteousness belongs to narrow-minded.”
― Toba Beta
是中国人么,那就请说中国话。
不然真懒得再理你了。
misuofan
发表于 2015-6-9 12:42:00
引用36楼 @喜鹊和乌鸦 发表的:
看到上述言论,我真怀疑是不是和你们生活在一个地球上。
如果一个同济的学生,在离开校园的其他地方,在上万人的公众场合,在电视直播镜头下打了人,你觉得学校应不应该对学生进行处理?
怎么换成了老师,你们就换了一个标准了?
如果现在学校还没有进行处理,那么被打一方的亲朋好友到学校抗议,有什么不对?
你们还能讲点道理么?
你去足协抗议,没问题。去学校,就是不合理的。我就事论事。因为这和学校无关。
wjwvista
发表于 2015-6-9 12:42:00
引用36楼 @喜鹊和乌鸦 发表的:
看到上述言论,我真怀疑是不是和你们生活在一个地球上。
如果一个同济的学生,在离开校园的其他地方,在上万人的公众场合,在电视直播镜头下打了人,你觉得学校应不应该对学生进行处理?
怎么换成了老师,你们就换了一个标准了?
如果现在学校还没有进行处理,那么被打一方的亲朋好友到学校抗议,有什么不对?
你们还能讲点道理么?
我们都活在地球上,和你不同的是,我们是成年人。
打人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,该坐牢就坐牢,该罚款就罚款,谁也没有异议。
这些球迷制造舆论压力的目的太明显了,网上公布信息,直接到别人工作单位骚扰,会给别人生活造成多大的压力,谁给你们球迷这种权利?
我倒想问问,从小到大都没打过人的有多少人?憋不住打一次人,就要丢工作、丢本职工作、身败名裂,一撸到底?
zjjccc
发表于 2015-6-9 12:46:00
在国外屁大点事都有抗议的,在中国,特殊国情
所以讨论的方向都不一样,还讨论的什么劲儿
喜鹊和乌鸦
发表于 2015-6-9 12:48:00
引用49楼 @wjwvista 发表的:
我们都活在地球上,和你不同的是,我们是成年人。
打人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,该坐牢就坐牢,该罚款就罚款,谁也没有异议。
这些球迷制造舆论压力的目的太明显了,网上公布信息,直接到别人工作单位骚扰,会给别人生活造成多大的压力,谁给你们球迷这种权利?
我倒想问问,从小到大都没打过人的有多少人?憋不住打一次人,就要丢工作、丢本职工作、身败名裂,一撸到底?
在网上装年长很可笑,也不知道你这个2013年注册的ID怎么有底气在我这个2006年注册的ID面前炫耀自己的生活经历的。
你要问谁给的权力,我我告诉你,是宪法。
宪法给予了公民进行公开抗议的权力,而你把这种正当权利称为“骚扰”,你这是对全体公民的侮辱。
打人的事很常见,至于打人的后果怎样,按规定处理就好了。
我相信是个学校就有校规的吧,是不是到了丢工作的程度,这个由同济大学的有处理权限的组织或个人来判定,不用你操心了。
東張
发表于 2015-6-9 12:49:00
抗议可以,不是去足协抗议了么,还跑去学校抗议,下次不是跑去居委会抗议,去小区抗议?球场的事找足协就行,扯那么远,这种球迷也太激进了
本人高帅富
发表于 2015-6-9 12:49:00
引用51楼 @zjjccc 发表的:
在国外屁大点事都有抗议的,在中国,特殊国情
所以讨论的方向都不一样,还讨论的什么劲儿
我早就说过,一方面是因为特殊国情,另一方面是国人几千年来跪舔当奴才已经习惯了,在他们眼里没有是非,只有权力才是至高无上的,除非是自己利益受到了侵害,否则绝对不会反抗,相反看到别人遇到不公正待遇心里可能还暗自庆幸幸灾乐祸,觉得受害的不是自己
看着吧,这样下去,下一个受害的就是你
喜鹊和乌鸦
发表于 2015-6-9 12:52:00
引用48楼 @misuofan 发表的:
你去足协抗议,没问题。去学校,就是不合理的。我就事论事。因为这和学校无关。
足协对打人凶手的处罚能给他什么有实质意义的处罚么?足以声张正义么?
就好比一个学校的学生,课余时间去做个兼职,结果把别人给打了。
被打者的亲朋好友难道只能去找对打人学生做兼职的地方去抗议?哪怕那个地方对打人者几乎没有有效的制裁措施?
去学校抗议是有效的措施,也是正当的措施,因为学生违法了校规,就这么简单。
同理,校规不仅仅是约束学生的,老师违反也一样。
特别特别帅
发表于 2015-6-9 12:54:00
挺好,以为打完人退休做老师去,所以肆无忌惮,现在让学校也知道你的品行够不够做老师
路易斯飞狗
发表于 2015-6-9 12:54:00
引用28楼 @truelisi50 发表的:
这种行动,只要提前到所在地公安局备案,说明人数,所走途径等等,获得批准后。是属于合法行动。也是作为公民的合法权利之一。没有必要上纲上线。
另:酷卡后来说,可能裁判当时情绪失控了,不打算追究其责任,还是很客观大度的。必须再赞一个。
又:鲁能大面积受罚或以后被穿小鞋,受损失的是鲁能自己哦。
流程是这么个流程,但你见什么时候批准过。除了政府需要你的时候。
truelisi50
发表于 2015-6-9 12:56:00
引用57楼 @路易斯飞狗 发表的:
流程是这么个流程,但你见什么时候批准过。除了政府需要你的时候。
批准的多了,只是不在提倡之列而已。(以北京,上海为例)
本人高帅富
发表于 2015-6-9 12:56:00
引用55楼 @喜鹊和乌鸦 发表的:
足协对打人凶手的处罚能给他什么有实质意义的处罚么?足以声张正义么?
就好比一个学校的学生,课余时间去做个兼职,结果把别人给打了。
被打者的亲朋好友难道只能去找对打人学生做兼职的地方去抗议?哪怕那个地方对打人者几乎没有有效的制裁措施?
去学校抗议是有效的措施,也是正当的措施,因为学生违法了校规,就这么简单。
同理,校规不仅仅是约束学生的,老师违反也一样。
我也觉得,难道某单位员工在外面犯了事儿打了人,受害者亲属不能去该员工单位要求给予处理吗?一般这种情况,都是警方处理完了之后单位再给予相应的处分吧,轻则停薪留职,重则开除不再录用
wjwvista
发表于 2015-6-9 13:01:00
引用52楼 @喜鹊和乌鸦 发表的:
在网上装年长很可笑,也不知道你这个2013年注册的ID怎么有底气在我这个2006年注册的ID面前炫耀自己的生活经历的。
你要问谁给的权力,我我告诉你,是宪法。
宪法给予了公民进行公开抗议的权力,而你把这种正当权利称为“骚扰”,你这是对全体公民的侮辱。
打人的事很常见,至于打人的后果怎样,按规定处理就好了。
我相信是个学校就有校规的吧,是不是到了丢工作的程度,这个由同济大学的有处理权限的组织或个人来判定,不用你操心了。
无论你那年注册,你看问题的态度,隐藏不了你的年龄。
还宪法呢,我到是问问,这些球迷是在抗议吗?你如果打人了,别人就去你爸单位或者你单位,天天*河蟹*,你什么感觉?任何抗议都是有限度的,超越了这个限度,就是骚扰。
既然你知道打人了,按规定处理就好,就不要支持这些绑架舆论的球迷。
cuo4cuo4
发表于 2015-6-9 13:04:00
默默点赞。。。。。。.。。。
既然找好退路,咱就去跟退路说说,不能让cp当了活雷锋不留名啊
喜鹊和乌鸦
发表于 2015-6-9 13:05:00
引用60楼 @wjwvista 发表的:
无论你那年注册,你看问题的态度,隐藏不了你的年龄。
还宪法呢,我到是问问,这些球迷是在抗议吗?你如果打人了,别人就去你爸单位或者你单位,天天*河蟹*,你什么感觉?任何抗议都是有限度的,超越了这个限度,就是骚扰。
既然你知道打人了,按规定处理就好,就不要支持这些绑架舆论的球迷。
球迷不是在抗议,难道是在打人?
*河蟹*怎么了?这都不允许,你好歹给个运行的抗议方式好么?
别人抗议让你感觉不好,那你打人的时候怎么不想想被打的人感觉好不好呢?
我要进行抗议,要求对你进行处罚了,居然还要优先考虑你的感受?哈哈哈
一个合理合法的维权举动,在你这里居然有如此另类的看法,呵呵
我看问题的态度确实和你不一样,根本也不可能一样。